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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政策丨《关于印发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“十四五”规划的通知》

时间: 2022-12-15 16:32:24 来源: 中惠地热股份有限公司
  2022年10月14日,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《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“十四五”规划》,《规划》提到清洁供热相关内容。

  要求因地制宜推行热泵、生物质能、地热能、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,鼓励发展分布式高效取暖,推动采暖、生活热水逐步实现电气化。在武汉、襄阳、宜昌等地积极推广浅层地热能供暖和制冷应用。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,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。

  加快建设集中式、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,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、生物质清洁供暖和生物质天然气。推进储能及智慧能源建设。?


  部分原文


  加快建筑领域低碳高效发展。

  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,修订我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、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等标准。制订我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标准,支持武汉、襄阳、宜昌等地率先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,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零能耗建筑试点。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,推行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。因地制宜推行热泵、生物质能、地热能、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,鼓励发展分布式高效取暖,推动采暖、生活热水逐步实现电气化。在武汉、襄阳、宜昌等地积极推广浅层地热能供暖和制冷应用。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,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。推行建筑能耗测评标识和限额管理,开展绿色建筑后评估试点。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绿色建造,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。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,因地制宜推广磷石膏等可循环建材产品。开展星级绿色建筑示范,引导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,建成一批绿色生态城镇、绿色社区、绿色校园、绿色医院。全省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.75亿平方米,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比例达到99.99%,建筑能效水平提高15%,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50%。

 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。

 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。有序推进水电保护性开发,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,新增常规水电装机50万千瓦,水电装机达到3800万千瓦。提高三峡电能湖北消纳比例。创新“光伏+”发展模式,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。加快建设集中式、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,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、生物质清洁供暖和生物质天然气。分别新增光伏发电、风电、生物质发电装机1500万千瓦、500万千瓦、50万千瓦,光伏、风电、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分别达到2200万千瓦、1000万千瓦、160万千瓦。积极探索地热能开发利用,开展浅层和中深层地热能资源调查。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,推进制氢、加氢试点项目建设。做好以咸宁核电为重点的核电厂址保护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比“十三五”末期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。

  推进储能及智慧能源建设。推动新型储能技术装备示范应用,积极研制成套电池装备,支持全钒液流电池储能装备产业化发展和应用示范。加快发展压缩空气储能、飞轮储能等物理储能设施和锂电池、铅蓄电池、超级电容等化学储能设施。推动储能技术应用,推进一批风光水火储一体化、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,建设一批集中储能电站,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。积极发展智慧能源、数字能源,提高电网与发电侧、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,推动电网、燃气网、热力网与交通网的柔性互动和配合调控。发展能源互联网和智慧用能新模式,建设新能源数字化运营系统、绿色数据中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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